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2〕41号)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人须主要从事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且符合《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导师遴选标准。
二、成果要求
1.申请人所属学科应与挂靠学科相关联,学术联系密切,并对挂靠学科的发展与研究生培养有实际贡献。
2.申请人获得成果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现在,不在规定时间和级别范围内的科研成果、与评聘条件无关的证明材料不予提交。
三、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
申请人自愿申请。
申请流程: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个人管理”--“教师基本信息”和“导师基本信息”、“导师遴选管理”--“教师扩展信息”。进入“导师遴选管理”--“导师遴选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类别,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或《山西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向学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的党委负责对本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进行审核。
3.院(部)审核
学科所在院(部)成立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专家组评估申请人所从事的研究方向(领域)及实际学术水平和能力是否符合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并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规定的遴选条件,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和业务水平进行逐项认定,确保材料真实有效。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是否通过遴选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含认定条件)须公示3个工作日。
4.汇总推荐
公示无异议后,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名单》报研究生院。
5.专家复核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和材料进行复核。
6.材料外审
复核通过的申请博士生导师材料送3位校外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一次性全部通过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7.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报的申请研究生导师的相关材料进行审议,并对申请人是否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资格进行表决。
8.结果公示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聘任。
四、材料报送
各院(部)于2025年11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
1.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须提交纸质版《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双面打印,必须由单位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及相关支撑材料的原件(SCI、E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检索报告,中文期刊需提交原件或期刊官网下载原文;完整培养研究生的证明材料需提供研究生学位论文原件)。
以上材料按个人单独装袋,列出清单,贴在醒目处。
2.《山西农业大学硕/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及支撑材料的扫描件(PDF版),扫描件须将个人《审批表》与支撑材料合并一个文档。
3.各院(部)教学秘书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山西农业大学2025年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名单》《山西农业大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