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准确把握法律规定,依法规范学位相关工作,学校拟组织开展《学位法》专题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培养管理干部。
二、培训安排
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7月31日。
方式:依托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四有导师学院”平台进行线上培训,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进入平台后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专题培训”开始学习。
三、培训要求
1. 2025年9月20日前,以学院(部)为单位提交参训人员“在线研修证书”(电子版)。
2. 2025年11月1日前,各学院(部)结合实际情况,采用集中学习、研讨交流等形式完成学习活动,并对学习过程及成效进行宣传报道。
导师培训工作将作为各学院(部)年度研究生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研究生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