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修订)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研[2025]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更好地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内涵式发展,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规范研究生培养管理,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启动2025级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积极推进学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着力构建符合学科定位和发展目标的高水平课程体系,优化和规范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注重科教融合和产学研结合,实现协同育人,形成以能力提升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工作范围
此次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工作针对全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修订,含学术学位博士、学术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修订,含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方案。
三、组织方式
(一)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各学科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与其他相关学院的协调工作等。学院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材料汇总与提交等工作。
(二)各学科成立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小组,学科负责人任组长,成员包括各方向负责人等,并指定执笔人、审稿人、校稿人、联络员。
(三)跨学院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培养方案由牵头学院负责组织,与相关学院协商修订。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科务必充分研读上级相关文件和《山西农业大学关于修(制)订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山西农业大学关于修(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理解具体要求,对应模板修订培养方案。
(二)各学科须对本科、硕士、博士阶段的课程体系和培养环节进行统筹规划、科学衔接。各学科培养方案应充分调研,逐项推进,重点在培养目标、学位论文要求的变化以及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的优化。同一类别中,各学科应在硕士、博士培养阶段体现贯通式培养,科学衔接课程体系等培养过程各环节,避免重复简单的延伸。
(三)纳入培养方案的所有研究生课程必须修订或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全面落实课程内思政建设目标和要求,增加AI赋能教学元素等内容。《课程教学大纲》由各学院留存备查。
(四)各学院、学科应高度重视培养方案修订,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工作,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培养方案质量。
五、材料提交
2025年8月20日前,各学院完成培养方案制定(修订),所有材料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同时提交word版一份。
研究生院
202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