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的通知
各培养学院(部):
为总结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优秀成果和先进经验,促进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提前做好2025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申报遴选工作,学校决定启动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反映近年来我校在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取得的新成就,代表当前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新成果,在学校研究生教育改革、教育研究和教育实践中起到引领和激励作用。
成果内容包括加强研究生思政与党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质量保障体系建设、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产教融合、加强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优质课程资源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申报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
1.成果要突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具有原创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对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取得明显效果;具有示范性和推广作用。
2.申报的教学成果应为省正式立项并结题的教改课题,并提供结题证明材料。
3.教学成果必须经过不少于2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 成果第一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第一完成单位应为成果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
5. 成果主要完成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涉及多单位、多部门的综合改革成果可适当放宽1-2人。
6. 已获得过高等教育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在内容基本相同或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审程序
1.学院(部)申报。各学院应积极盘点摸排,并在学院内部进行充分研讨,遴选建设基础较好、有一定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教学成果项目,提炼出拟申报的成果选题,以学院(部)为单位填写《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
本次申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先填报项目申报汇总表,以便于学校掌握申报情况;第二阶段各学院正式填报项目申报书、成果报告、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最终择优推荐申报2025年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
四、申报材料
申请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应提交以下材料:
1.《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
2.《山西省研究生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
3. 成果报告及其他佐证材料(成果报告不超过5000字),
4. 其他佐证材料含有关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课件、软件、论文、实践效果的证明、获奖情况等以及其他与成果有关的支撑材料,装订成册。
以上1、2、3、4均一式五份。3、4的纸质版材料按《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附件》的格式合装订成册,电子版为PDF格式。
5.成果如为教材、著作等出版物的,须提交样书1份及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著作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等。
6.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的,视频时长控制在10分钟以内,画面清晰、图像稳定,声音与画面同步且无杂音(分辨率:1920*1080 25P或以上;编码为:H.264,H.264/AVC High Profile Level 4.2或以上;封装格式为:MP4;码流为:不小于5Mbps)。
7. 《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1份,含电子版。
8. 每项申报成果材料需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申报成果具体信息、材料清单。申报材料将不再返还,请自行留底。
五、其他要求
1.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做好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教学成果奖作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好成果申报工作,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推荐项目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质量办。
2.2024年10月10日前,将山西省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研究生)校级培育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按照装订要求交研究生院质量办,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山西农业大学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