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和《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农大行字[2016]8号),现将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7名。分配如下:农学院2人;动物科技学院3人;工学院1人;园艺学院1人,林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择优推荐符合国奖条件博士生1人。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4名,分配如下:农学院8人;动物科技学院8人;园艺院3人;林学院2人;资源环境学院3人;工学院2人;经济管理学院2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3人;生命科学学院1人;软件学院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文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城乡建设学院择优推荐符合国奖条件研究生1人。
如有学院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空缺指标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二、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于评审前,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将论文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提交至各学院。
(二)各学院确定硕士 、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推荐名单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农大行字[2016]8号)成立学院评审委员会,认真做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推荐、公开公示工作。学院公示阶段务必将博、硕士评审名单、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一并公示在学院网站上,并保存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原件至11月30日备查。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将对各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硕士名单和博士评选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四)进度安排
9月20日——9月30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10月8日前,学院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包括所有参评研究生的材料及排名,并写清楚硕、博士研究生国奖评审结果。推荐国奖候选人的学院要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及材料。
10月12日前,提交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
三、材料提交与上报
(一)9月23日前将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交至研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
1. 10月8日前提交推荐:《推荐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推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支撑材料原件。
2. 公示无异议后,10月12日前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硕士国家奖学金评选名单及支撑材料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形式
所有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8596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auygb@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