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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31日 16:38     浏览:

各学院: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农大行字[2016]8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农大行字[2016]8号)第二章第四条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本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按如下原则进行: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2016级、2017级博士研究生按照一等40%,二等60%的比例评审,一等学业奖学金18000/人,二等学业奖学金14000/人;

(二)符合评选条件的2016级、2017级硕士研究生按照一等10%,二等30%、三等30%的比例评审,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人,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人,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人;

(三)符合评选条件的2018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10000/人发放;

(四)符合评选条件的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4000/人发放;

(五)各院部名额分配按照(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数)*(相应比例)的方式进行测算,并严格遵循四舍五入原则。

(六)本次学业奖学金发放中,统筹资金,根据实际情况,对发放金额进行动态调整。

二、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评审机构

   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组织申请、评审等工作。

(二)研究生提交申请

   研究生(2018级无需申请)于65日前,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业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将相关评选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交至各学院。

(三)学院评审

    各学院应以“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学术引领”为出发点,综合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学术表现、任职情况、社会实践和参加各类活动等要素加权评定。

(四)学院公示

   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后,应将评审名单和支撑材料一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组审定

   各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进度安排

63日前, 成立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610日前,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研究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组织评审;

    617日前将公示后无异议名单报送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组。

三、材料提交与上报

(一)63日下午1800前将本学院成立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研工部。

(二)617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本院部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评选名单及支撑材料表一并报送至研工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sxauygb@163.com。)

                                              

                                                                      山西农业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