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院(部):
为确保2026年春季学期学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流程
1. 完善信息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登陆“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模块,填写本人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学院(部)审核通过后,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选择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导师须对研究生填报的刊物分级、收录情况、署名次序、发表日期等关键严格把关,确保准确无误)
2. 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毕业与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模块提交申请。各院(部)受理后,成立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思想政治品德、课程学习情况(根据培养方案审查学位课程科目、成绩、学分及总学分)、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研究实践、学术成果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
3.导师及导师团队审核
导师及导师团队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把关,重点审查:学位论文工作量与完成情况、研究数据与内容的真实性、学术规范与诚信,并综合评判学位论文是否达到送审评阅的基本学术水平与质量标准。审核通过后,导师方可签署同意送审意见。
在指导过程中,导师应切实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尤其要引导研究生恪守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科学、规范、合理地使用人工智能等科研辅助工具。导师须加强对学位论文研究过程与撰写过程的监督指导,帮助学生明确人工智能工具的使用边界,防止对其过度依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确保研究成果的真实性与创新性。
4.学位论文预答辩或学科预审
博士学位论文:须在校外评阅前公开进行预答辩。预答辩委员会组成和预答辩程序,参考正式答辩的要求进行。预答辩通过后,进入学位论文检测环节。
硕士学位论文:须在校外评阅前,由学科组织3位校内导师,对学位论文的选题、学科方向一致性、学术规范性及整体质量进行预审。申请人应根据预审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进入检测环节。
5. 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
学位论文在校外评阅前须进行文字复制比和AIGC检测,由各院(部)统一组织实施。每篇学位论文检测次数不超过2次。
首次检测: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研究生可选择“直接送校外盲审”或申请二次检测。若人文社科类≤35%或自然科学类≤30%,须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后申请二次检测。
二次检测:检测结果中“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20%,方视为检测通过。
AIGC检测结果处理:检测结果须反馈至导师进行质量把关,对于AIGC比例高的学位论文,各学科应责成导师与研究生自查修改,切实降低智能生成内容比例。
研究生院按各院(部)学位申请人数分配检测篇数。各院(部)仅限检测本单位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不得检测无关论文。子账号无删除上传文献权限,如因违规操作引发纠纷或导致总账号停用,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 学位论文校外评阅
教学秘书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按相关要求上传至外审平台。
评阅结果返回后,教学秘书及时将评阅结果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供导师及研究生查阅。
7. 学位论文答辩
各院(部)应严格按照学位授予时间节点安排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8. 论文终稿提交
学位论文终稿提交前,研究生须严格依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模板》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与自查,确保符合学校规定的标准。学位论文终稿将作为上级部门及学校抽检的依据,研究生需高度重视终稿质量,提交前务必全面检查格式规范性与内容准确性。各学科和导师须对学位论文终稿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9. 学位信息采集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学位信息采集,教学秘书应认真审核学位信息的准确性与完整性,导出学位信息数据表,学位信息表须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致,经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院。
10.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各院(部)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预答辩、校内外评阅、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教学秘书负责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名单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11. 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审核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全部博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硕士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2.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拟于6月中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13. 颁发学位证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决议后5至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位证书的印制及颁发工作。
14. 学位论文抽检
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格式规范性、文字复制比抽检,抽检结果将作为各培养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时间节点
1.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学位论文预答辩或学科预审、复制比检测、校外评阅、学位论文答辩:2026年5月25日前完成。
2.学位论文终稿提交及学位信息采集:2026年5月29日前完成。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材料提交:2026年6月1日前完成。
4.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审核:2026年6月8日前完成。
5.研究生院审核学位授予数据、整理学位申请材料:2026年6月12日前完成。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2026年6月中旬完成。
7.学位证书颁发:2026年6月中下旬完成。
8.学位论文复制比及格式抽检:2026年7月6日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1.各院(部)应结合学位论文外审周期(首次评审约25个自然日,复审约10个自然日),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内,自行确定流程1至流程8的具体时间,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并于2026年3月12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各院(部)合理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时间,答辩安排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答辩后应保证研究生有充足的时间修改完善学位论文,各学科和导师须对学位论文终稿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学位论文质量,以应对上级抽检。
3.学位论文格式须严格遵循《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的规范要求。提交论文终稿前,必须通过“格式检测系统”进行检测,且检测结果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三为合格,具体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通知》执行。
4.各院(部)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完成学位评定分委会审议及学位授予材料的提交工作,提醒导师和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的任务,超过期限的申请转入下一轮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5.研究生提交的表格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相关栏目自行下载,各环节生成的材料参照“材料留档及提交”的要求归档提交。
四、材料归档及提交
1.院(部)保留归档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3)《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修改情况登记表》
(4)《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
(5)《山西农业大学申请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审核认定表》
(6)《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7)《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
(8)《山西农业大学博(硕)士学位申请书》
2.提交研究生院材料:
(1)《山西农业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基本数据表》
(2)《山西农业大学2026年春季学期博(硕)士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表》
(3)《2025—2026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4)《山西农业大学XXX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5)《山西农业大学XXX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
(6)《XXX学院(部)申请授予学位研究生学术成果审核情况》
(7)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格式规范检测报告
(8)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SCI检索报告、相关性说明(须导师签名)
(9)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PDF版和纸质版1本,硕士研究生提交PDF版,学位论文中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的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注意: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1)至材料(3)用A3纸打印,其余材料A4纸打印。
学位办联系电话:0354-6289789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