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工作强调如下:
一、答辩组织与实施
1.学位论文的答辩由各学院(部)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须经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答辩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名单、研究生分组名单、答辩时间安排须提前至少三天在网上公示,报研究生院备案。未经审批或提前公告的答辩无效。
2.学位论文答辩一般采用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在校内进行。
3.各学院(部)要合理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可根据校外专家评阅意见的返回情况分批组织答辩,确保研究生有充足的时间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4.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阶段毕业申请学位的一个重要环节,须严格按照答辩程序和要求进行,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应安排专人加强答辩过程的指导和监督。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1.各学院(部)应根据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的不同特点,分类别聘请在学术研究或专业领域方面具有权威性专家组建答辩委员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或7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校外专家不少于2人;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位或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组成,校外专家不少于1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至少有1名相关行(企)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导师、合作导师、行(企)业导师、配偶及亲属不能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答辩委员会组成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
2.各学院(部)可按照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集中组织答辩,对于研究生数量较大的学科可以按研究方向组织答辩,要避免导师小范围组织答辩。答辩委员会成员选聘须经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确保答辩委员会专家熟悉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对把关不严、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的答辩专家应及时撤换,列入学术信誉黑名单,五年内不再聘请。确保答辩专家发挥质量把关作用,杜绝“人情”票。
3.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由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由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应熟知学校有关答辩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做好会场安排、答辩记录、评阅意见及答辩意见的汇总等工作。
4.学位论文应当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以便专家提前了解论文的内容、论点论据等,在答辩环节中提出更有针对性的问题。答辩委员会成员应排除一切干扰,不得交由他人代为评阅,应从自身专业的角度对提交的学位论文给予客观公正的评判,从而保证答辩质量。
三、答辩流程
学位论文答辩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宣读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2.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
3.答辩研究生陈述论文主要内容、创新点、校内外评审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
4.答辩委员会委员提问,答辩研究生回答问题;
5.答辩研究生及旁听人员暂时退场;
6.答辩委员会进行审议,对研究生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实践和研究能力、成果水平、答辩情况和学位论文质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和把关,并作出是否通过答辩和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的决议;
7.决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如果答辩未通过,答辩委员会须明确论文存在的不足,并给出修改建议,决议须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本次学位申请终止;
8.答辩研究生及旁听人员返回会场,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论文评议及表决结果。
四、学位论文终稿提交
1.学位论文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系统梳理并整合校内外评阅专家、预答辩委员会及答辩委员会意见,重点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修订过程中需逐条回应专家建议,并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中分类标注说明。
2.研究生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规定的时间节点内提交论文终稿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须经导师和学科负责人审核签字),各学科和导师及时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终稿的审核。学位论文终稿的格式须按照学校公布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模版进行排版。
3.各学科和导师要加大对学位论文终稿的审核把关力度,学位论文终稿将接受学校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等的质量监督。在各级抽检中被认定为存在问题(含潜在问题)的学位论文作者、导师及学科,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