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保证研究生顺利就业与升学,根据学校最新工作安排,拟在2024年8月增开一次学位评定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2024年6月前毕业且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要求的研究生。
二、主要流程
1.完善学术成果信息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科研管理”一栏填写相关学术成果并上传佐证材料,经导师审核、学院审核通过后,研究生在“毕业与学位—学生学位申请”中选择符合本学科或专业学位领域学位授予标准的学术成果进行添加。
2.核对学位授予信息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授予数据核对”一栏填报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教学秘书认真审核所有学位申请者的学位信息是否填写准确、完整,导出学位信息数据表格,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3.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及修改审查表
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系统—终版论文上传”一栏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包括PDF和WORD两个版本)、论文修改审查表(需导师和学科负责人签字)。
4.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各院(部)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学位申请人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完成情况、预答辩、校内外评阅、答辩成绩情况及学术成果等逐项审查评议;对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情况进行复核、就是否建议授予学位进行投票表决。
5.研究生院组织抽查审核
研究生院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查重抽检,组织各院(部)负责人汇报学位申请材料,组织督导组专家审核博士学位申请材料。
6.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
7.颁发学位证书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作出授予决议后3至5个工作日完成学位证书的印制及颁发工作。
三、材料归档与提交
各院(部)参照2024年6月份学位授予工作的要求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同时将以下材料于2024年8月22日前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基本数据表》
(2)《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春季学期博(硕)士申请授予学位情况表》
(3)《2023—2024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4)《山西农业大学XXX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
(5)《山西农业大学XXX学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议》
(6)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SCI检索报告(带红章)、相关性说明(导师签名)
(7)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PDF版和纸质版1本,硕士研究生提交PDF版,学位论文中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的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注意:以上材料须同时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1)至材料(3)用A3纸打印,其余材料A4纸打印。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电话:0354-6289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