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确保2021届毕业研究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21年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培养学院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工作:
一、工作依据
1.《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评定工作的通知》
3.《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二、资格审查
1.研究生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确认本人已经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已提交有关材料。
2.导师负责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数据和内容真实性、学术诚信等情形进行审查、把关和确认。
3.各学院要安排教学秘书负责按照培养方案逐一审核研究生的课程成绩、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社会实践、学习时限等环节的完成情况,检查材料是否齐备,对是否符合毕业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并将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提交。
三、论文查重
(一)提交时间安排
第一次检测时间: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4日
论文检测结果重复率人文社科类最小值≤35%,自然科学类最小值≦30%),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修改完善后定稿,重复率超过规定的不能送审。
第二次检测:在学院统一提交送审版论文后,由研究生院在送平台外审前统一进行,检测结果≤20%的论文直接提交外审,重复率超过规定的不能外审,推迟半年提交。
(二)提交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要符合《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排版要求》,在封面及论文内容中需隐去研究生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不包含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和致谢词,论文最终版要求为word版,以“姓名-学号-专业/领域-学生类别”为文件名,例如“张三-B201810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文件名中以“-”分隔,学号格式应统一填写“字母+数字”,如“B20181011”,文件名中不允许有空格。
2.各学院要安排教学秘书负责通知拟毕业研究生按时提交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要按研究生类别和专业,分别生成压缩文件(文件名:研究生类别+学科专业+人数.zip),一并将《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登记表》(含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三)结果反馈
检测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测结果处理办法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评定工作的通知》执行。
四、送审论文的提交
(一)提交时间
2021年3月30日-2021年3月31日
(二)提交要求
1.导师把关。对通过检测符合要求的论文,由导师严格审核把关后,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导师审核意见”一栏填写审核意见,确认无误后提交教学秘书。
2.学科把关。学院按研究生所在学科统一组织,将学位论文分发给不少于三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进行评阅把关,专家全部同意提交后,由教学秘书按学科统一提交汇总报学院审核。
3.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将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整理汇总,按学生类别、专业分别打包后与《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登记表》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评审结果规定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执行,请导师、学科、学院认真阅读学校的相关规定,对研究生论文质量严格把关。
六、注意事项
各学院要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制定严格的学位论文审查方案。督促导师按时完成相关工作,组织安排各学科对学位论文质量严格把关,安排教学秘书严格审查研究生各环节的完成情况。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登记表》,并确保按时、无误提交各类材料。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