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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日 11:24     浏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按照《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山西农业大学开展2025年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的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工农科在读博士生入选本计划,依托本校科研管理部和研究生院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

二、支持对象

本校工、农科门类高年级(2024级及以上)在校博士研究生,且20267月之前须为在校生身份(2年托举期内须为在校生)。在职人员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上报

1.候选人选拔

候选人须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博士研究生专项汇总表》及报送有关支撑材料,由本校各学科进行择优推荐,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后,向省级科协推荐。

2.选拔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3)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31日实足年龄计算);

4)博士与硕士阶段的科研方向具有一定延续性、相关性或学科交叉性,博士所学专业属于理学、工学、农学等学科门类,且有志于长期从事科技工作;

5)立足国家需求、产业趋势、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领域、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瞄准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开展科研攻关;

6)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基础和较强的科研潜力,优先推荐获得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阶段(含硕士、硕博连读、直博、普博)国家级奖学金获得者以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论文、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排名前三)的博士生;

7)所有成果统计时间截至当年111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计划评选:

1)违反法律法规、校规校纪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与邪教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者;

5)有其他不适宜参加评选的情形。

(二)审核确定

中国科协审核省级科协上报的推荐名单并初步匹配负责托举服务的全国学会,结合全国学会意见确定最终入选者名单。

四、进度安排

1.各学院填报《博士研究生专项汇总表》,并完成推荐工作。111417: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推荐表双面打印,与支撑材料一并装订成册,汇总表一式1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质量办公室,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2.研究生院于1120日前完成评选推荐,组织推荐人员完成系统填报,报省级科协审核。

五、有关要求

1. 建立标准化学时管理机制,入选者应在培育期内完成不少于 240 学时的培育活动,各类培育活动按 8 学时/天认定,“领航计划”为必修培育活动。培育学时完成情况作为期满考核评价重要内容,未完成培育学时的取消资格。

2.入选者在托举期内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出国(境)交流访学等可按照《管理办法》申请资助,及时登录支持系统提交相关凭证。入选者应及时登录平台完善学术档案,鼓励通过平台进行学术展示和交流。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1日

 

 

 

附件:1.《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

     2. 《博士研究生专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