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校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2]1次)精神,为进一步保证研究生学籍、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学校将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理学籍和取消学位申请资格,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超年限学籍处理办法
1、对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已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博士6年,硕士4年)未毕业的研究生,限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到期仍未毕业者予以退学处理。
2、请各院(部)核实本院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信息,通知研究生填写《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经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拟处理意见、《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信息汇总表》(学籍)和《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正本。
3、各学院(部)要及时告知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按规定填写《研究生学业证明办理申请表》,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申请肄业证或结业证,逾期不再受理。
4、各院(部)应核实本院(部)2022年即将超年限研究生信息,并通知研究生填写《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
5、从2023年1月1日起,学校将对所有超过规定学习年限未毕业
的研究生予以退学处理。
二、超年限学位处理办法
1、本次学位清理主要针对已毕业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对于截至2020年1月1日未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限期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位申请,到期仍未申请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毕业后超过2年未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须重新送审论文、通过答辩后方可申请学位,其中,博士研究生须送审3位专家,硕士研究生须送审2位专家,评审结果须一次性达到B及以上;申请学位涉及到的论文外审、答辩等相关事宜,按照本年度的相关要求执行。
2、请各院(部)核实毕业未获得学位的研究生信息,通知研究生填写《超过最长学位申请年限告知书》。经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提交拟处理意见、《超过最长学位申请年限研究生信息汇总表》(学位)和《超过最长学位申请年限告知书》正本。
3、各院(部)应核实即将达到最长学位申请年限研究生信息,并通知研究生填写《即将达到最长学位申请年限告知书》。
4、从2023年1月1日起,所有研究生须在毕业后两年内申请学位,超过两年则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今后,学校将定期开展清理研究生学籍和取消学位申请资格工作,请各院(部)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切勿遗漏,按照要求及时通知到研究生本人并做好台账管理。
附件1:《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学籍)》
附件2:《超过最长学位申请年限告知书(学位)》
附件3:《即将达到最长学习年限告知书(学籍)》
附件4:《即将达到最长学位申请年限告知书(学位)》
附件5:《学院(部)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信息汇总表(学籍)》
附件6:《学院(部)超过最长学位申请年限研究生信息汇总表(学位)》
附件7:《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业证明办理申请表》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