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学院:
为保证2020年秋季学期全校各类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核评定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研究生培养要求,现将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各学院遵守执行。
一、答辩截止时间
答辩截止日期:2020年12月8日
为便于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检查,各学院请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申请(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
二、信息注册
1.各学院须在答辩前组织所有参加2020年秋季学期答辩的各类研究生进行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和电子照片采集(电子照片采集仅限于2015年及以前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须收取纸质版2寸蓝底电子照片2张,其他研究生统一按照学信网学籍注册的照片采集),注册表格包括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学位硕士基本数据表。
2.因本次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打印及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等工作,各学院在信息采集时应根据相应数据表的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学生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基本信息与录取信息一致,若有本人或学院审核不严格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数据表中需填写代码的项目请查阅《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
三、答辩组织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以学科(领域)为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要求研究生现场答辩,疫区的研究生可申请网络答辩。各学科(领域)在答辩前需到所属学院领取答辩材料,向所属学院提交答辩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申请,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应为单数,人数不少于5人,未经审批组织答辩的结果学校不予认可。
2.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两位外单位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一位外单位的专家,聘请外单位专家应注意避开疫区。
3.各学院、学科要对重新评阅通过的论文、评阅意见中包含重大修改意见的论文均要给予重点关注,导师要认真研判评阅意见,指导研究生认真修改完善,根据修改情况审慎确定是否提交答辩。
4.各学科答辩秘书应提前一周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并须提前两天张贴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5.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重点检查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及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等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答辩委员会在作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答辩人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材料请用蓝、黑中性笔填写、签字。
四、论文采集
论文采集前,各学院要督促指导教师严把论文质量关、根据答辩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定稿后提交,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采集工作。所有2020—2021学年度获得各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并填报《2020—2021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汇总表上授予学位人数应与单位全部申请学位人数一致,且应与实际交接的论文电子版(含涉密论文光盘版)数量一致。
论文电子版要求格式为PDF完整版(含本人及导师签署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非涉密论文以电子版方式直接报送,涉密论文以光盘方式报送。论文文件以“专业名称+论文作者姓名”命名(请填写实际交接电子文件的文件名,不包括目录途径),按类别分文件夹存放。
五、材料报送
(一)提交研究生院的材料和论文复检
各学院务必将下列材料按照类别汇总于12月10日上午11:30前提交研究生院,以免造成向省厅延误报送。
1.《2020年秋季学期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基本数据表》(包括学历教育博士、学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经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同版本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A3纸打印);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的学位信息注册电子照片;
2.《山西农业大学2020年秋季学期申请学位授予人员系列情况表》(经签字盖章的同版本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A4纸打印);
3.《2020—2021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经签字盖章的同版本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A4纸打印);
4.按规定格式排版的同版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和PDF电子版,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纸质版)3本/人,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人,须包含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5.博士研究生需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和相应的收录证明(单独装袋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号,标明期刊页码及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章节;SCI论文提交论文收录证明);
6.研究生院将对各学院交回的PDF版学位论文进行重复率复检,不能通过复检的学位论文将不予提交学位委员会审议。
(二)学院归档材料:
1.答辩申请书(1份/人)、答辩情况表(2份/人)、硕士学位申请书(2份/人)、答辩表决票(5份或7份/人)、答辩评分表(1份,需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字)。
2.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认定书(2份/人),同版本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其中,每本论文均须本人及导师亲笔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三)报档案馆、图书馆、科技处存档的材料:
同版本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各一份。其中,每本论文均须本人及导师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研究生院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