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的规定,经本人申请,各学院初审推荐,研究生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的条件进行了评审认定,现将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条件及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将直接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材料送外单位专家评审通过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公示期为2020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反映。
联系电话:0354—6289789
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