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精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有以下情况,可享受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具体材料包括:
1. 大学生士兵加分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考生个人档案中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登记表》或《士官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其他加分项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应加分项佐证材料。
请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于3月24日17:00前将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pdf)通过以下系统报送:
https://www.wjx.cn/vm/wkx262F.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