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精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有以下情况,可享受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以上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请具备加分条件的考生于3月22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扫描件均合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加分项目+考生编号+姓名.pdf)联系报考学院,提交电子版材料,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