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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3-22 浏览量:

山西农业大学是我国著名高等农业学府,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优秀高校,山西省政府与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中西部基础能力建设入选高校。

山西农业大学始建于1907年孔祥熙创办的私立铭贤学堂,后发展为私立铭贤农工专科学校、私立铭贤学院;1951年改私立为公办,成立山西农学院;1979年更名为山西农业大学,成为改革开放初全国99所重点大学之一。2019年10月,省委省政府着眼山西省高等教育和农业科研改革发展大局,决定山西农业大学和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合署改革,成立新的山西农业大学。

学校现有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覆盖了农学、理工、工学、法学和管理学等5个学科门类。现有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作物学、园艺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植物保护、畜牧学、兽医学、林学、草学和农业工程9个省级重点学科,农林经济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学和公共管理4个省级重点建设学科;形成了多渠道、多规格、多层次的研究生培养模式。

学校现有博士生导师153人、硕士生导师1046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9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83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科学家19人,农业农村部农业科研杰出人才2人等。

欢迎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广大考生报考。

一、专业、学制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及代码:见招生目录。

2.学制:3年。

3.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不限。

4.报考类别:招收自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二、报名

(一)报名资格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进行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进行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3)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要求

按照“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公布时间进行确认。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Z001-综合能力(一)。

(二)初试复试时间:2024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当年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24年9月初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见我校《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时,我校将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专业的学位证书。

七、奖学金、培养及相关费用

1.奖学金: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培养费用和住宿费:具体收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3.考生报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等,均由本人自理。

联系地址:中国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030801。

联系电话:(0354)6283456 6286996

传真:(0354)6286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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