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考生申请,学校初审,以下考生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政策要求,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且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特此公示。
考生编号 |
姓名 |
学院代码 |
报考学院 |
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政治理论 |
外国语 |
业务科一 |
业务科二 |
总分 |
加分项 |
101133140400614 |
何宁 |
010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97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69 |
50 |
138 |
101 |
358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101133140402169 |
靳斯宇 |
0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69 |
57 |
114 |
141 |
381 |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请以上考生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相应加分项佐证材料,4月6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合成一个PDF 格式电子版文件(命名格式:考生编号_姓名.pdf)提交复试学院。过期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