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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加强考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7 浏览量:

全校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2019年12月21日—23日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日子,为了维护国家考试的正常进行,防范不法分子利用现代无线通讯设备实施团伙舞弊,根据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省教育厅要求,学校决定,就进一步加强考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通知如下:

1、对办公场所进出人员实施登记管理。考试期间本部考区的教学主楼、动科楼、理化楼、教学管理楼、实验大楼、生命科学楼、工学楼、动物医学实验楼、资环楼、食品实验楼、崇学楼、崇实楼、体育场、学生公寓楼;太谷中学考区周边建筑物等属于重点管理对象,请进出以上场所的师生员工给予理解,主动配合学校在特殊时期实施的专项管理工作。

2、对各单位的办公场所实施责任管理。要求各单位对所属的教学、实验、办公及公寓用房及施工场所,强化使用制度,规范使用程序,管理责任到人,不给任何实施现代无线通讯设备等干扰研究生招生考试正常工作的不法团伙和个人提供场所和机会,如出现问题将追究单位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3、对考区周围建筑实施重点布控。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工作安排,将组织专门力量对家属区、杨家庄生物制药厂、太谷中学周围建筑实施重点布控,强化对校园监控录像的使用功能,发现的不法活动将由上级管理机构组织公安部门进行彻查。进一步强化师生对布控区域的监督,如发现利用无线通讯设施实施干扰考试的不法活动和可疑人员要积极举报,举报电话为:6289110(保卫处)、6283456研究生院招生办)、6288213(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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