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教学管理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思政课程评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8日 11:12     浏览:

各教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思政教学管理,提高思政课程质量,现就学生评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2318-2024229日。

二、评教主体及对象

评教主体为全校上课研究生。

评教对象为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承担研究生思想政治公共学位课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

三、评教方法

本次评教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研究生评教操作流程(附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各院(部)要认真做好评教前的学生宣传、教育、组织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个教学班级、确保每位学生周知,努力实现真实客观评价。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思政课程的评教任务;未完成评教任务的学生,将无法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学生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提交一次,必须全部评完,否则评教数据无效。学生只拥有对自己授课的教师评价权限,严禁让其他同学代评。

2.各方权益保障有效。学生评教采用网上系统进行,能有效保障学生、教师的权益。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屏蔽参评学生个人信息,数据处理均为系统后台自动实施,研究生院管理人员只能查询统计结果,请同学们放心评教,不会对参评学生的期末考试成绩产生任何影响。学生在未完成全部评教前,无法查看成绩,教师评教结果不会受录入成绩影响。

3.注重结果应用。各院(部)要将评教结果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职称评定、评奖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对每位教师的学生评教结果及时反馈,学院要督促教师及时改进教学,确保持续改进落到实处。

五、注意事项

  1.由于参加评教的学生多,服务器压力大,评教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时等待现象,请通知学生保持耐心。

  2.在评教系统关闭前,教师查看的评教成绩为动态成绩,仅可为教学改革做参考使用,不得用作他用。最终成绩以系统关闭后为准。

  3.如有问题,请致电联系0354-6288351


附件:学生评教操作流程

研究生院

20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