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和《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农大行字[2016]8号),现将我校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一)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共6名。分配如下:农学院2人;动物科技学院2人;工学院1人;园艺学院、林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推荐符合国奖条件博士生后择优评选1人。
(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32名,分配如下:农学院7人;动物科技学院7人;园艺院3人;林学院3人;资源环境学院3人;工学院1人;经济管理学院2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人;生命科学学院1人;软件学院1人;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文理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推荐符合国奖条件研究生后择优评选1人。
除已分配名额之外,各学院再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1名博士研究生,如有学院符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条件的人数少于分配指标,空缺指标由学校收回统筹使用。
二、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
研究生于评审前,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三份),并将论文及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提交至各学院。
(二)各学院确定硕士 、博士研究生获奖名单和硕士、博士研究生推荐名单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农大行字[2016]8号)成立学院评审委员会,认真做好本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推荐、公开公示工作。学院公示阶段务必将博、硕士评审名单、推荐名单及支撑材料一并公示在学院网站上,并保存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审支撑材料原件至10月30日备查。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将对各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硕士名单和博士评选名单进行审核公示。
(四)进度安排
9月7日——9月1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组织硕士、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9月19日前,学院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包括所有参评研究生的材料及排名,并写清楚硕、博士研究生国奖评审结果和拟推荐人员名单。
9月21日前,提交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
三、材料提交与上报
(一)9月11日前将《学院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交至研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
(二)报送材料:
1.2016年9月19日前提交推荐:《推荐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推荐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4)、支撑材料原件。
2. 公示无异议后,9月21日前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硕士国家奖学金评选名单及支撑材料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形式
所有表格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研工部学生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628596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auygb@163.com。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单及支撑材料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名单及支撑材料表》
4.《推荐博士国家奖学金评选名单及支撑材料表》
5.《推荐硕士国家奖学金评选名单及支撑材料表》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论文原创性声明》
委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