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部):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 2018年度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本次遴选工作依据学位【2015】14号文件《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执行。
2.成果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
二、遴选程序
(一)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程序
1.申请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或《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2.各单位应成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小组,由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由院(部)长担任组长,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者的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初审合格的名单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及表决。
5.评审结束经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报程序
1.申请遴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2.各单位应成立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小组,由7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由院(部)长担任组长,根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条件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严格把关,将初审合格的申请者的名单加盖公章后报送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对初审合格的名单进行复核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及表决。
5. 评审结束经公示一周且无异议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发文公布评审结果。
三、材料报送
请各相关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具体时间进行安排,并于5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包括各类表格的PDF版)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审批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学院、科研和人事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要求提交纸质版两份及签字盖章后的电子扫描件(PDF版)。
2.审批表中涉及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著作或教材、论文等)、科研项目立项书和专利证明等材料的原件以及电子扫描件(PDF版)。所有指导教师申请者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单独装袋,并列出内装材料的详细清单贴在醒目处。
3.《山西农业大学2018年夏季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推荐汇总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附件 1.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2.山西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3.山西农业大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批表
4.山西农业大学2018年夏季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汇总表
5.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