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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05日 15:46     浏览:

研院字[4]号

全校各学院:

为规范有序、严肃认真地做好全校各类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保证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的严肃性及授予质量,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的相关安排,现将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时间

2019年5月15日——2019年5月30日

二、信息注册

1.各学院须在答辩前组织所有参加2019年夏季答辩的各类研究生进行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和电子照片采集(电子照片采集仅限于2015年及以前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须收取纸质版2寸电子采集照片2张),注册表格包括学历教育博士学位基本数据表、学历教育硕士学位基本数据表、专业学位硕士基本数据表。

2.因本次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照片将用于学位证书打印及学位授予信息年报等各工作,各学院在信息采集时应根据相应数据表的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学生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确保基本信息与录取信息一致,若有本人或学院审核不严格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数据表中需填写代码的项目请查阅《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附件6)。

三、答辩组织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以学科(领域)为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各学科(领域)在答辩前需到所属学院领取答辩材料,向所属学院提交答辩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申请,并经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答辩,答辩委员会委员应为单数,人数不少于5人。

2.博士研究生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两位外单位的专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成员中必须包括一位外单位的专家。

3.答辩研究生的导师、副导师及与导师和答辩者有亲属关系的人员皆不能聘为答辩委员会委员,但可列席参加论文答辩会。学位论文答辩的所有质询提问均须由答辩者本人作答,导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代答,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答辩委员评议、表决时应回避。

4.各学科(领域)答辩秘书应提前一周将参加答辩研究生的论文送交答辩委员会审阅,答辩委员会委员均应提前认真阅读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应以公开方式进行,并须提前两天张贴学位论文答辩公告。

5.学位论文答辩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重点检查创新性、工作量、学术规范及是否达到学位授予水平等内容,并提出改进意见。答辩委员会在作出答辩决议前,应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答辩人进行表决,经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委员同意,答辩方可通过,答辩材料请用蓝、黑中性笔填写、签字。

四、优秀学位论文评选

1.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以学科(领域)为单位,在征得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同意后,根据学位论文成绩(学位论文成绩=论文评审平均成绩*80%+论文答辩平均成绩*20%),按照答辩人数的20%(四舍五入取整)评选山西农业大学优秀学位论文,涉密论文不参加评选

2.各学科(领域)答辩委员会应重点评选理论、方法和实际应用上有创新,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较高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以及通过创新已经产生和可能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的论文。

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须组织填报《山西农业大学优秀论文评阅汇总表》并采集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的电子版学位论文,论文要求为PDF完整版格式(必须包含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以及研究生在读期间已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详单),论文文件命名使用“专业名称+论文作者姓名”,按照研究生类别分文件夹存放。

五、论文采集

1、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的要求,国务院学位办和省学位办从2014年起建立研究生学位论文数据库并据此开展论文抽检和查重复检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及时采集所有2018—2019学年度获得各类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并填报《2018—2019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还需提交博士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原件(需单独装袋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号,标注期刊页码及与博士学位论文哪些章节内容相关)

2、论文电子版原文要求为PDF完整版格式(含本人及导师签署的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有项目资助的在前面注明),非涉密论文以电子版方式直接报送;涉密论文以光盘方式报送。论文文件命名应使用“专业名称+论文作者姓名”(请填写实际交接电子文件的文件名,不包括目录途径)。博士、全日制硕士、非全日制硕士按照类别分文件夹存放。各学院汇总表上授予学位人数应为单位全部申请学位人数(不能有遗漏),且应与实际交接的论文电子版数量保持一致。涉密论文的认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6〕27号)(附件7)为准。

3、学位论文PDF版交回后学校将组织学术不端行为抽检,指导教师要严格把关,监督研究生认真修改,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六、材料报送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请于6月3日前将下列材料按照类别汇总并提交研究生院,具体包括:

1.2019年夏季学位信息电子注册基本数据表(附件1,包括学历教育博士、学历教育硕士、专业型硕士,须学生确认签字,含电子版)。

2.2019年夏季申请学位授予人员系列情况表(附件2,包括全日制博士、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型硕士、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含电子版);

3.2018—2019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3,含电子版);

4.2019年山西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附件4,含电子版);

5.学位信息注册电子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与相关信息和人数一致);

6.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纸质版)3本/人,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2本/人,(包括按照规定格式排版的完整PDF电子版,须本人及导师签署原创性声明和版权使用授权书)。

7.申请博士学位所需的公开发表的期刊论文原件(单独装袋并按照规定进行编号,标明期刊页码及与博士学位论文哪些章节内容相关)。

七、其他

1.为便于研究生教学督导组检查,各学院请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申请(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主席及成员名单)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

2.因整理学位委员会材料及学位证书打印等工作的需要,各学院请务必于6月3日前将所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由于材料报送延误导致本院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延误的,责任由学院承担。

 

附件1. 2019年夏季学位信息电子注册系列基本数据表

附件2. 2019年夏季申请学位授予人员系列情况表

附件3. 2018—2019学年度山西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附件4. 2019年山西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汇总表

附件5. 2019年夏季毕业研究生考生号汇总表

附件6. 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数据结构及代码手册(2018版)

附件7.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国家保密局关于印发<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

 

 

                                                                研究生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