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院字【2019】1号
各相关培养学院: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确保2019届毕业研究生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9年夏季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工作通知如下,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按时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工作:
一、资格审查
1.通知2019年夏季拟毕业各类研究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并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
2.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按照培养方案逐一对课程成绩、读书报告、开题报告、中期考核、社会实践、学习时限、发表学术论文情况等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和材料是否齐备进行审查并严格把关。
3.导师负责对学位论文的工作量、完成情况、内容的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等情形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
4.研究生教学秘书负责将符合毕业条件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汇总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提交。
二、材料提交
(一)PDF版论文提交
1.研究生提交的学位论文PDF版应严格按照《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排版要求》(登陆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在封面及论文内容中需隐去研究生姓名、学号及导师姓名,不包含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和致谢词,文件名以“姓名-学号-专业/领域-学生类别”,例如“张三-B201510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全日制学术型博士”,文件名中以“-”分隔,学号格式应统一填写“字母+数字”,如“B20151011”,文件名中不允许有空格。论文格式为“只读”,并且添加“山西农业大学”字样水印,(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学位论文通过系统检测后不允许修改。
2.教学秘书通知拟毕业研究生提交论文PDF版及《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同时按照研究生类别、专业分别生成压缩文件(命名方式为:研究生类别+学科专业+人数.zip),统一使用U盘将压缩文件、《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登记表》(含电子版)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提交时间安排
1.第一次检测时间:3月20日-3月21日
3月20日:动物科技学院 林学院 软件学院 公管学院
经管学院 资环学院 食品学院 体育学院
3月21日:农学院 工学院 园艺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信科院 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城建学院
2.第二次检测时间:3月27日-3月28日
3月27日:动物科技学院 林学院 软件学院 公管学院
经管学院 资环学院 食品学院 体育学院
3月28日:农学院 工学院 园艺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信科院 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城建学院
(三) 检测结果反馈
检测结果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检测结果处理办法:
1.总文字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20%为检测通过,可以提交盲审。
2.第一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人文社科类最小值≤35%,自然科学类最小值≦30%,经导师审核修改及学院审核通过后后可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第二次检测。
3.第一次检测总文字复制比和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复制比中的最小值,人文社科类最小值>35%,自然科学类最小值>30%的,则取消第二次检测的资格。
4.若论文重复内容为研究生本人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学术著作,研究生可申请复议,由导师同意、学院组织审核通过后统一将相关材料提交研究生院。
5.两次检测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该论文本次参加论文双盲评阅的资格。
三、论文盲审
(一)论文提交
研究生教学秘书严格将两次检测通过的PDF版论文整理汇总,提交盲审的PDF版论文不允许研究生再次修改和替换版本,按学生类别、专业分别整理并打包后和《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申请表》《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登记表》(含电子版)一并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二)提交时间
4月2日:动物科技学院 林学院 软件学院 公管学院
经管学院 资环学院 食品学院 体育学院
4月3日:农学院 工学院 园艺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信科院 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城建学院
四、其它事项
(一)由于研究生本人原因没有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的责任自负。
(二)由于导师原因没有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的由导师负责。
(三)由于学院原因没有按时提交的由学院负责。
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7日